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C5*** | 2024-07-0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 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