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39*** | 2024-12-0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