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57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贛baa*** | 2024-08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