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津K13*** | 2024-12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