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AAK***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