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S0*** | 2024-12-1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