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F35*** | 2024-09-29 |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、飄散載運物的 | 150 | 未知 |
遼FHK*** | 2024-07-13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