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D7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AD7*** | 2024-12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