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B27*** | 2024-08-0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