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7H*** | 2024-12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