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GTJ*** | 2024-10-23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