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2F*** | 2024-10-24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