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VRS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GWL*** | 2024-09-01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GWL*** | 2024-10-21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GWL*** | 2024-08-21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GWL*** | 2024-11-18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遼LFU*** | 2024-11-0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魯V98*** | 2024-07-30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GFF*** | 2024-11-20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GW2*** | 2024-11-06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