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33*** | 2024-11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鄂A33*** | 2024-12-0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