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99*** | 2024-10-20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遼B99*** | 2024-08-14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