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07*** | 2024-08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