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AR*** | 2024-11-0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AR*** | 2024-08-25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