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X8*** | 2024-08-15 | 駕駛機(jī)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豫AX8*** | 2024-10-06 | 駕駛機(jī)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(shí)際上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(biāo)準(zhǔn)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