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0N*** | 2024-08-0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