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1Y*** | 2024-07-23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