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·0***6 | 2024-09-27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