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TA8*** | 2024-08-2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