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MER*** | 2024-09-23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豫MER*** | 2024-10-22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