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·8***1 | 2024-07-05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