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·1***8 | 2024-07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| 50 | 未知 |
遼B·6***8 | 2024-12-07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