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D05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