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·F***G | 2024-07-02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遼B·6***1 | 2024-08-13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遼B29***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B29***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B29*** | 2024-11-13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B29***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B29*** | 2024-11-04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