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·2***7 | 2024-09-03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雖在現(xiàn)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