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P1*** | 2024-09-2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P1*** | 2024-07-0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