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W7***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