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E52*** | 2024-07-24 | 不按規(guī)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當(dāng)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