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92*** | 2024-08-13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