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H·3***8 | 2024-11-19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