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·8***6 | 2024-08-21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遼B·0***9 | 2024-08-31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