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J6C*** | 2024-09-26 | 超速50%以上(9座以下小客車和小型越貨車以下) | 2000 | 1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