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·5***8 | 2024-09-10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雖在現(xiàn)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