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L5P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