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GB9*** | 2024-11-29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