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HL9*** | 2024-11-07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