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·C***6 | 2024-10-21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