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BA3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行駛時,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2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