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32*** | 2024-06-2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