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B23*** | 2024-09-04 |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,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