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·W***W | 2024-12-12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