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71*** | 2024-10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鄂JJG*** | 2024-10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