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58*** | 2024-10-10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AR8*** | 2024-12-09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