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D68*** | 2024-08-03 | 中型以上載貨汽車超速20%以上未達50%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