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H96*** | 2024-07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閩H96*** | 2024-07-1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