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LMS*** | 2024-08-2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L2N*** | 2024-11-2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