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L2N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